刑事法律
2025.07.09

刑事案件如何自己提告?刑事訴訟懶人包

刑事案件如何自己提告?刑事訴訟懶人包

當你遇到被詐騙、遭毀謗、被打傷等情況時,第一個念頭可能是:「我要報警!」

但很多人不知道,其實在某些情況下,你也可以自己提起刑事告訴

本篇文章將帶你了解:

刑事案件能不能自己提告?該怎麼寫告訴狀流程是什麼?證據怎麼準備?

用最簡單的方式,讓你清楚掌握提告流程,保障自己的權益不再被忽視。


刑事訴訟自己提吿嗎?

刑事提告的方式——被害人可以透過以下方式提起刑事訴訟:

一、直接報案 

這是最簡單的方式,到警察局報案,說明事情發生的過程,警察製作完筆錄後會把案件移送至地檢署給檢察官辦理。

二、提出告訴 

《刑事訴訟法》第242條第1項,被害人撰寫刑事告訴狀,清楚說明事情緣由、對應證據,並到地檢署遞狀提告。

三、提出自訴

依《刑事訴訟法》第319條第2項,被害人自訴必須委任律師為代理人來提起,要提出自訴狀及按被告的人數提出繕本,直接交由法院審理,不經過檢察官。

四、按鈴申告 

為了便利民眾以言詞告訴、告發或自首,按下各檢察機關的申告鈴後,就會有當日執勤的法警來引導你靜候值日檢察事務官詢問,依法製作筆錄。在未製作筆錄前,請勿擅行離去!


告訴自訴的差異,讓你一次看懂

告訴 VS 自訴
被害人→檢察官 由誰提出? 被害人→法院
地檢署-檢察官 由誰處理? 法院-法官
國家 誰負責調查、舉證? 被害人
不強制 強制律師代理? 強制!!!

起訴、不起訴、緩起訴處分書

起訴後案件將由法院審理

結果可能性?

法院直接審理

判決結果明確

告訴乃論之罪,應自得為告訴之人

知悉犯人之時起,於六個月內為之

提起時間限制

同左(依刑事訴訟法

第322條解釋)

 

***補充***

若案件為告訴乃論,受害人須主動提出告訴,檢察官才會啟動偵辦,多為私人權益相關案件;

若案件為非告訴乃論,受害人即便不提出告訴,檢察官如果知道事情的發生,也必須主動展開調查辦理,多為涉及公共利益及重大犯罪。


刑事告訴狀怎麼寫?重點一次告訴你!

一、告訴人、被告的基本資料:

其中被告的資料如果不能確定,至少須填入可以特定被告身分的資訊(例如:使用帳號),檢警才有辦法循線確認被告的身分資訊。

二、案由:

被告所犯的罪名。

三、犯罪事實及陳述內容:

告訴人應詳細說明被告的犯罪事實(時間、地點、手段、經過等),並整理相關證據於對應的陳述引用之。

四、證物名稱及物件:

前述證據,按證據編號順序,附在刑事告訴狀後面。

五、0000地方檢察署:

0000填寫管轄該案件的地檢署。

 

點我瞭解>>> 怎麼遞狀看這邊

點我領取>>> 刑事告訴狀範例

 


提告後的流程

偵查階段(自訴則省略) → 不起訴或起訴(自訴則省略) → 法院審理與判決 

  • 檢察官收到刑事告訴狀後,會分案偵查並調查證據。
  • 偵查期間地檢署會以傳票通知開庭,開庭次數跟時間並不一定。
  • 偵查過程中若證據不足證明有犯罪,檢察官會作成「不起訴處分」,你可以聲請再議。若證據充足,且無適用緩起訴的情形,則會作成「起訴處分」,案件將正式進入法院審理程序。
  • 起訴後案件由法院審理,可選擇是否委任律師參與後續程序(自訴則強制委任律師代理),法院將根據事證作出判決。

勇敢提告,守護你的權益

面對刑事糾紛,別以為「算了沒關係」

當你掌握清楚的事實與證據,就有機會為自己討回公道!

若案件複雜或涉及高度爭議,也可諮詢律師後再決定是否自己提出告訴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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